“前车之鉴,后车之覆”,所以必须重视静态交通设施的规划,其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、与交通的发展规划相协调,要有一定的超前意识。在发展城市和城市交通的过程中,给静态交通以应有的发展地位。
城市特别是中心区的停车场总量,是调节交通流量的一个强有力的杠杆。停车场数量不足,必然导致占路停车。根据国内外的经验,机动车与停车位的合理数量比为7:1。城市停车设施的状况直接影响城市道路功能的发挥,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,不仅需要通畅、快捷的道路系统,还需要方便、安全的停靠场站。
停车场库是城市静态交通的重要条件,必须重视静态交通设施的规划。静态交通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社会停车场(指市区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)、市区外围出口的公共停车场、配建停车场(包括居住区、厂矿企事业单位、公共建筑、商店等的停车场)以及对停车进行科学管理所需配备的检测器、可变信息显示装置、网络设备等。
针对目前停车场严重不足的问题,结合城市建设、居住区建设因地制宜,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加快停车场的建设和供给。同时也要布局合理、规模适当、易于实施,建设停车场及立体车库应以社会停车场为主体,建成与城市动态交通协调发展的停车场系统。适时调整城市总体规划,政府要将停车场、立体车库纳入城市建设中去。停车场及立体车库建设是一项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项目,投资大,投资回收期长,政府在建设方面应发挥经济杠杆作用,对于停车场建设用地和资金应该给予一定的优惠。对于要求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一定要遵章严格执行。停车场规划要与交通综合治理、交通组织相结合,互相促进以利于交通环境的改善。